[文章来自于解放网 2008-12-29]
上海市发展改革委、上海市建设交通委有关负责人28日表示,2009年1月1日起,上海各有关部门将坚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认真实施国家改革方案,取消公路养路费、航道护养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、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费。同时,上海市现行征收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仍将保留,客运出租车运价也暂不作调整。
对于此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,上海社会各方面总体反映良好,认为从长远看,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,有利于规范政府税费管理行为,公平社会负担。同时,由于此次油价调整事实上没有增加各行各业和消费者新的负担,明年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,用车成本还会进一步降低。
针对养路费等六费取消后上海的一些收费项目问题,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表示,由于上海市在2000年就已经全部取消了郊区二级公路收费项目,所以这次不存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问题。而上海市现行征收的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,并不在此次全国统一取消的六费之中,这项收费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,目前仍将继续保留。
对于客运出租车行业,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,上海市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合理调整客运出租车企业、驾驶员收入和财政补贴的关系。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,这次上海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暂不作调整,同时将继续保留对驾驶员的部分临时油价补贴。以后将综合考虑油价变动的实际情况,实施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,在运价调整以前,继续由政府和企业给予临时油价补贴,确保驾驶员的收入不受影响。对液化气出租车也参照此政策执行。
对城市公交、轮渡、省际道路客运、种粮农民以及低收入困难群体,上海市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继续执行由财政给予的补贴,并不断完善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和有关价格联动机制。
上海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,在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同时,上海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价格秩序,严肃查处各种变相涨价和乱收费行为,确保上海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。